game show 新闻动态
你的位置:bob手机版官网APP > 新闻动态 > 《联律通则》
《联律通则》

2025-10-26 10:02    点击次数:129


  

《联律通则》(2023年修订稿)

(中国楹联学会 2023年12月15日发布)

第一章 基本规则

第一条 楹联的基本特征是词语对仗和声律协调。每一副楹联,由上联、下联两部分构成。上下联从形式到内容均为相辅相成、对立统一的关系。

第二条 创作楹联必须符合以下基本规则:

1. 字句对等。上下联句数相等,对应语句的字数也相等。

2. 词性对品。上下联句法结构中处于相同位置的词,其词类属性相同,或符合传统的对仗种类。

3. 结构对应。上下联词语的构成、词义的配合、词序的排列,合乎规律或习惯,彼此对应平衡。

4. 节律对拍。上下联句的语流节奏一致。节奏的确定,可以按声律节奏“二字而节”,节奏点在语句用字的偶数位次,出现单字占一节;也可以按语意节奏,即与声律节奏有同有异,出现不宜拆分的三字或更长的词语,其节奏点均在最后一字。

5. 平仄对立。句中按节奏安排平仄交替,上下联对应节奏点上的用字平仄相反。单边两句及其以上的多句联,各句脚依顺序连接,平仄规格一般要求形成音步递换。上联收于仄声,下联收于平声。

6. 形对意联。形式对举,意义关联。上下联所表达的内容统一于主题。

第二章 传统对格

第三条 对于历史上形成且沿用至今的属对格式,例如:字法中的叠语、嵌字、衔字,音法中的借音、谐音、联绵,词法中的互成、交股、转品,句法中的当句、鼎足、流水等,凡符合传统修辞对格,即可视为成对,体现对格词语的词性与结构的对仗要求,以及句中平仄要求则从宽。

第四条 使用领字、衬字,介词、连词、助词、叹词、拟声词,以及三个音节及其以上的数量词,凡在句首、句中允许不拘平仄,且不与相连词语一起计节奏。

第三章 词性对从宽范围

第五条 允许不同词性相对的范围大致包括:

1. 形容词和动词(尤其不及物动词)。

2. 在以名词为中心的偏正词组中充当修饰成分的词。

3. 按句法结构充当状语的词。

4. 同义连用字、反义连用字、方位与数目、数目与颜色、同义与反义、同义与联绵、反义与联绵、副词与介词、连词与助词、联绵字互对等常见对仗形式。

5. 某些成序列(或系列)的事物名目,两种序列(或系列)之间相对,如,自然数列、天干地支系列、五行、十二属相,以及即事为文合乎逻辑的临时结构系列等。

第四章 避忌问题

第六条 楹联创作应尽量规避以下问题:

1. 合掌。上下联完全(或基本)同义或部分词语意思相同。

2. 不规则重字。异位重字和同位重字(叠字、衔字等传统修辞对格除外)。

3. 上联尾三仄、下联尾三平。

4. 生造词语。生造词语指不合汉语构词法、表意不明确、未经约定俗成的词语。

5. 为平仄或对仗而改变固定词语的语序或节律。如将“风雨”改为“雨风”,将“鹏程万里”的“二二”节律改为“一三”或“三一”节律等。

第五章 附则

第七条 本通则作为楹联创作、评审、鉴赏在格律方面的依据。由中国楹联学会解释。

第八条 本通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2008年10月1日公布的《联律通则》同时废止。 

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,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,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,请点击举报。

Powered by bob手机版官网APP @2013-2022 RSS地图 HTML地图

Copyright Powered by365建站 © 2013-2024